毒女 发表于 2003-10-20 03:43:00

部分学校自立项目乱收费 广西继续清理教育乱收费[转]


10月9日至16日,又有一批教育乱收费单位在广西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中被查了出来。
据了解,按照规定,高校收取短期培训班费的收费标准是每学员每期250元,而有些高校执行的却是每学员每期600元的收费标准,每人每期多收了350元。钟山县个别中学存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提高标准收取住宿费的现象,按规定每名学生收50元的住宿费,该校实际执行的收费标准却是100元。
据检查人员介绍,目前各学校普遍存在着自主项目收费问题,而且名目繁多,如有些大中专院校自立项目向学生收取档案管理费、留级生重读费、体能测试费、卫生费等。个别中小学自立项目收取质量调研考试评卷费、转学费等。
扩大范围收费也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之一,如个别高等院校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网上阅档费、录取费、录取通知书邮寄费。贵港市某小学对学前班学生收除收取教育费外,还收取校园安全保卫费每人每期5元。
检查人员还查出,一些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个别单位仍继续收费,个别大中专学校仍继续收取公物押金,有的教育局继续收取城市人口增容教育附加费。还有部分高校、中小学校违反规定将捐资或赞助费与入学挂钩。

(2003-10-18 09:30:44)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作者:肖世艳 杨东

毒女的话:学校乱收费问题是目前家长普遍关心的社会问题。希望大家积极参与这个问题的讨论。

踏歌 发表于 2003-10-20 09:53:00


      郑州市七部门联手整治教育乱收费


  市物价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本次公布的教育收费政策,主要是我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收费政策,公布的项目和内容为按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定的以学生或家长为对象的收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部门、市政府以及市物价、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收费标准和依据,如各级学校的学杂费、借读费;中、小学电教教材代办费等。对于有的学校收取所谓的“电教集资费”、“晚自习费”等50项费用,均被视为乱收费。   

  市物价局要求各学校采用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在醒目位置公示各项收费内容,做到让每个学生和家长都清楚哪些收费合理,该交多少钱。同时,要通过学生收费手册、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公示。

这50项收费视为乱收费

   学生留级是否要交留级费?学校收取看车费是否合理?记者从我市物价部门了解到,截至目前,被列为教育乱收费的项目共有50项,凡是学校再收取这些费用的,均被视为乱收费。

  这50项被视为乱收费的项目是:1.课桌椅购置费、维护费、折旧费;2.仪器设备购置、维修、管理费;3.电教设备管理费;4.校舍建设、维修费;5.校园卫生绿化费;6.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保证金;7.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费;8.选班费;9.留级费;10.转学调档费;11.签发毕业证书费;12.勤工俭学费;13.向学生收取的赞助费,社会自愿捐资助学的除外;14.水电费;15.转学费;16.补课费;17.录取通知费;18.晚自习费;19.仪器费;20.小学、初中选校费;21.开班购置费;22.学籍审批费;23.成绩差价费;24.注册报名费;25.电教集资费;26.社会公德考试费;27.资格审查费;28.床铺押金;29.床铺折旧费;30.复习收费;31.资助民师费;32.强化班学杂费;33.辅导费;34.试卷费;35.校内看车费;36.体育达标费;37.考生建档费;38.班级活动费;39.新生入学保送费;40.补考费;41.校内治安费;42.图书费;43.炊工费;44.教室修缮费;45.桌椅押金;46.卫生费;47.普通中小学实验费;48.中小学报名费;49.茶水费;50.页子费。

踏歌 发表于 2003-10-20 09:56:00


      “哪个学校出现了乱收费问题,要撤销校长的职务!”——教育部部长周济在3月24日举行的全国教育系统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如是说。

  今年,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的总体要求:

   “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

  治理学校乱收费的重点:

  一是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小学和初中坚决落实“一费制”;

   二是在城镇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

背景资料:

“一费制”

  “一费制”是指全面清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这两项收费和中小学信息技术、英语教育的基本需要以及农村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由中央有关部门规定一个最高收费限额,除此之外,不再向学生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在贫困地区农村的小学和初中实行“一费制”,是经国务院批准,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坚决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这项措施自2001年开始实施。教育部要求,2003年各地必须在所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小学、初中全面实行“一费制”,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或不实行。同时,教育部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在其他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的收费方法。

“三限”政策

  三限政策是指在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时要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严掌握、具体制定公办高中择校生的招生比例、最低录取分数线,并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最高收费标准。各公办高中要严格控制择校生比例,招收择校生的人数占本校当年录取新生的比例不得超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上限;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择校收费限定金额之外,不得再以任何借口和方式收取其他择校费用;不得擅自招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择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禁学校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提高收费标准或超标准乱收费、降低录取分数线。



教育部10项措施狠刹乱收费:

  1、今年全国中小学的收费标准要继续保持稳定不再提高,也不再设立新的收费项目;

  2、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小学和初中,要全面实行“一费制”,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或不实行;

  3、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严禁各个学校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提高收费标准或超高乱收费、降低录取分数线;

  4、严厉禁止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对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搭车收费,学校要坚决予以拒绝;

  5、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收费使用管理;

  6、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探索建立收费听证制度;

  7、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8、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

  9、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推进教育的均衡发展;

  10、加大宣传力度,使学校招生收费政策家喻户晓。

踏歌 发表于 2003-10-20 09: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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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15 18:28:50)

“要撤校长的职务!”这是最近教育部长周济被传媒广泛报道的一句话,这句话的前缀是,“哪个学校出现乱收费”。

教育部一位原监察局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说,1995年社会上关于教育乱收费的议论达到了高潮,“那年两会,政协委员与人大代表的焦点问题集中于乱收费与择校,他们提出的提案与议案达到了56件”。

与往年对教育乱收费的治理有异的地方在于,今年启动这项工程的是中纪委。2月,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治理教育乱收费被确定为全国纠风专项治理的三大重点之一。3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首先是要有效治理教育乱收费。由此开始的对教育乱收费治理,决定“9月15日开展全国性大检查”。而此次治理的领导机构──由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牵头,监察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计署和新闻出版总署等七部委参与。教育部官员解释说:“这样的规模,已经证明了这项工作被重视的程度。”

综合学校的乱收费项目,记者尝试分析出其乱收费的结构与比例,而对此的调查又因地区不同而结构不同。相对宏观的界定来自《中国教育报》:“中小学校自身的乱收费和基层政府以及部门的乱收费和搭车收费金额,约各占乱收费金额的50%左右。”学校乱收费,其收费对象是学生,但获利单位却未必只有学校。

为深入地报道整治教育乱收费的现实,记者采访了北京、湖北与湖南重点和非重点中小学,接受采访的校长无一例外支持对乱收费的整治,还特别强调支持“对校长个人的审计”。

“消费者”在对教育进行投资时,因为学校的重点与非重点之别,使其选择成本增加,这一增量在记者的调查中被证明,它事实上构成了目前中国各类学校重要的发展动力。麻烦在于,因为其不规范,它又成为家长指责最多的问题。今年治理乱收费,最为明确的条款之一,就是对择校的“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

《中国教育报》:中小学校自身的乱收费和基层政府以及部门的乱收费和搭车收费金额,约各占乱收费金额的50%左右

择校,教育供需双方的得已与不得已

湖南省一所城市重点中学的前党委书记、现任市政协文教委主任的李女士说起自己曾供职的那所学校,“湖南最早兴新学,是第一批的官学”。李主任从这所学校毕业,然后任教,做校长做书记,后来进入市政协。

李女士担任副校长的时候,分管的是后勤与基建,“因为我们学校是重点,所以当然有很多不够分数的学生要进来。当时的程序是,教委批条子,学校接受。同时作为交换,他们也帮我们解决一些问题。再后来,上面不准择校了,有的家长给钱,我们不敢收,就把我们新购的课桌凳椅发票给家长,他们报销。这样可以不走账,上面来查,我们也只有实物,发现不了”。

真正的变化,李女士的总结是,“发生在1993年”,“那时候,要求进入我们学校的学生太多,因此由学校打报告,报到教委,再由教委报到市长办公会。我们当时明确提出,要择校的一律要交钱,并且规定低于录取分数的标准。”

记者曾专门查阅1996年下发的《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在这个行政性法规的第十二条里,这样写道:“普通高中除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以外,未经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但是,这是针对“普通高中”的,“重点高中”并没有相应条款。

微观的学校财政结构及其运作

即使是省重点中学,李女士说,“可能也只能跟大城市的普通中学相比”,当记者拿出一份北京普通中学的财政收支结构数据与她讨论时,她仍吃惊其数目之大。

这是一所北京的附中(初高中都有),其校长描述他们这所有2000名左右学生的学校“刚刚进入北京示范高中的考察行列”,“用普通中学来定位是准确的”。其2002年的收支结构是这样的:总收入1620万元,其中国家拨款1300万元(占总收入的80%),学杂费收入94万元(占6%),财政专户(捐资、择校) 226万元(占14%)。

如果考察其教师收入,去年教师总收入为610万元,按这所学校200多位教师来计算,平均人均年收入接近3万元。但其工资收入的构成,又分两部分:国拨工资(占工资比例的68%)与结构工资( 32%)。更为细致地考察,国拨工资部分,主要是按教师的职称来框定其收入结构,这叫基础工资,各学校在这一部分并无差别,除此还包含:书报费、洗理费、交通费、独生子女补贴、住房补贴与各项生活补贴。该校校长解释这部分工资,“都是国家直接拨付的”,但占教师收入32%的结构工资,“需要学校自己想办法”。

也正是因为结构工资存在,拉开了不同学校教师的收入档次。北京一位大学附小的校长描述好学校的苦恼是“如何提高待遇留人”,他比较的结果是,“重点校的教师,(收入)一般能高出两成左右”。

细察教育部已经处理的部分学校乱收费问题,虽然名目各异,但其目的除了弥补学校公用经费不足外,相当部分源自提高教育“结构工资”部分。麻烦之处在于,学校的乱收费,又延及一些基层政府和部门对学生乱收费的搭车收费。

教育成本与入学高峰

普通中学财政结构中的教师结构工资需要“学校另想办法”,而对像湖南桃源一中那样冲刺省重点中学的学校,则更有硬件投入的直接需求。而这种种需要,从目前实际的学校运作来观察,都选择了收取“择校费”等三项费用来满足其需求。湖南桃源一中校长王义生对此提出了一个有价值的观察角度:教育成本。王义生1988年任副校长,2000年任校长,他相对缜密地计算出一个桃源高中生一年的教育成本在3500元~4500元之间。对自己计算出来的教育成本,王校长也利用各种机会在湖南各地验证,结果是“可能长沙会比我们高一些”。

有了教育成本的基数,王校长下面的推演就有了逻辑前提。

目前对教师编制的定编方式有两种,一是班额制,一是师生比制,无论是北京,还是湖北与湖南被采访的学校,基本都采用师生比制,“因为这样教师数会稍稍多一点”。而师生比的比率是高中13个学生配一位教师,“这样算下来,52个学生的一个班,配4个教师。国家一年拨教育经费是4万元。重点中学每学年学费是2000元,52个学生总共就是10.4万元。”这两项之和是14.4万元。

如果取平均数,即一个高中生一年的教育成本为4000元,52个学生的成本则为20.8万元。成本与实际的收入相比,那么一个班级每年的教育缺口是6.4万元。

王校长据此提出他的问题:

“第一,每一个班级每年6.4万元的缺口如何弥补?第二,基建投入的缺口,又靠什么来弥补?”

在向记者谈及学校基建投入时,他强调说,最近4年“投入达到了4000万元,而申报省重点中学时只有2000万元。”其间的差额,不完全是因为为了达到省重点的标准而对基建进行“硬件”投入,相比于后面的原因,省重点的“要求”已经成为过去。重要的原因是,“目前生育高峰出生的孩子开始进入读高中的高潮期”。上世纪90年代末,桃源每年毕业的初中生只有7000多人,而今年达到了1.1万人,明年会达到1.4万人,2005年与2006年是高峰,将达到1.5万人,其后开始下降,直到2009年才会回复到8000人左右。“现在的校舍建设必须考虑到未来入学人数的变化。”

宏观的财政投入与增量发展

深入探究教育乱收费的原因,记者发现,接受采访的研究者,包括教育部官员坦陈的三大原因,与新华社报道的原因大体一致:缺乏监督、经费困难、资金截留──首先是学校受利益驱动,且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其次是各级政府对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学校自身经费困难;第三是教育资金被有关部门截留、挪用。

1985年北师大教授王善迈与经济学家厉以宁开始研究国家教育投入问题,王善迈告诉记者,当时他们选择了38个人口在1000万以上的国家进行教育投入分析,建立数学模型,算出其投入占GDP的比例。从时间顺序上看,这项研究后来形成的一个结果是,1993年发布的中国教育发展纲要上,计划中国教育的投入2000年达到占GDP的4%。但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周满生向媒体提供的数字:我国教育投入占GDP的比例,这几年略有增长,2000年为2.79%,2001年为3.19%,2002年为3.3%。

不过,从政策面来分析,国家对教育的投入开始在结构上发生变化。教育研究者李祖超研究发现,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政府财政拨款进一步向基础教育倾斜,重点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而与此对应的事实是,高中与大学非义务教育,相关研究者称,“开始半市场化运作”。即使以湖南省重点中学为例,1999年完成了全部重点中学高中与初中分离的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只交“杂费”,而无“学费”。

高层的教育部官员与基层的实际办学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结合其自身经验,都真诚地感叹,“中国的困难确实还是在发展中办大教育”。

在中国现实下寻找的增量发展之路,王义生说:“目前我们已经进入注意贫困生的问题。对那些正取生,却仍交不起国家规定的学杂费的,经过我们考察认定,已经开始免除其学杂费了。同时,每年还由家长与教师捐资成立扶贫助学基金,也向企业募资。这些加起来,每年大约有30万元左右,可以使接近300个学生受益。”即使已经进入相对良性循环的湖南桃源一中,王义生还是强调,“最为重要的是加大政府的投入,并且规范各种收费行为,特别要严惩乱收费。”

但是对中国现实下的这种增量发展之路,从学者的角度观察,持异议者并不是没有:“多元化的筹资体制改变了学校的行为,使其越来越偏离理想与道德的追求,而越来越多地成为经济利益的实体。当学校对经济利益的追求超过了对理想与道德的追求时,学校就越来越变成了技能的训练场,甚至最终成为分数至上的考试训练场。”

记者在与一位知名学者讨论教育作为公共物品的属性时,他对现在教育与学校的困境给出的描述是,“发展与公平的矛盾”。(李鸿谷 金焱)


毒女 发表于 2003-10-20 11:43:00

现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令不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家长的投诉无人受理或不知道哪是属于乱收费的项目。家长们要是能看到你的帖子就好了。

苍梧人 发表于 2009-8-2 20:48:49

广西省梧州市苍梧第一高级中学二年级2009年下学期乱收费

广西省梧州市苍梧县苍梧第一高级中学二年级于2009年下学期今天开学,学生家长收到的缴费通知书注明是:900元,但今天学生到校报名缴费除交900元学费外,还需要另缴资料费及补课费共500多元。这明摆是学校乱收费,完全违反教育收费标准。请相关教育部门核实清查。

凌烟 发表于 2009-8-2 20:57:59

猛然感觉乱收费好普遍。。。

毒女 发表于 2009-8-6 15:34:45

家长敢告学校吗?你孩子还要不要继续在这所学校读书?


家长们普遍都存在这个心理,其实现在投诉学校乱收费现象的渠道有很多的,最简单快捷的方法就是直接进入政府官方网站公开投诉,政府有关部门一定会重视并处理的

春风一度 发表于 2009-9-10 02:21:06

毒女说的对~
不是空喊口后就能解决~~
需要拿起一定的武器去做~~~

凌烟 发表于 2009-9-12 20:07:42

可是如毒女所说一般,就是给家长武器,想必他们也不敢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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